金融界2024年4月13日消息,东莞市微爱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擅自经营旅馆业,被东莞市公安局罚款1万元并以予取缔。

根据公告内容,违法单位东莞市微爱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份在未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的情况下擅自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蜂汇广场2栋经营微爱璞酒店,把蜂汇广场2栋19间房划分为长租房、日租房。违法单位东莞市微爱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1日擅自经营旅馆业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“五必须”制度经过进行详述。

东莞市微爱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五十七条、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,构成了未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擅自经营旅馆业的违规行为。罚款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和《东莞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》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通知书指定的13家银行的东莞市内任一网点缴纳,逾期不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,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。

来源:金融界